4、影片中有这样一个段落,女孩在台上唱歌,她的家人坐在台下,这个段落是无声的。我被这个段落深深打动,心里想到的第一句话,便是“此时无声胜有声!”
两星半,宁愿评价苛刻些因为的确难副盛名。家庭羁绊的情感高潮之前有两个并列呈现重要矛盾,一是长期和聋哑家庭朝夕相处的女主如何克服羞怯,直面自我,融入健全的人的社交圈子,其二是聋哑人一家如何在职业社群中确保应得利益和事业的延续(这才是真正需要正视的);前者的突破过程极其敷衍潦草,后者在理解万岁的温情中被悄然淡化回避。看到二十分钟就料想到最后一定会来消音这一手,很简单且顺理成章的做法,其实挺期待它借力题材在媒介的纵向维度做一些文章的,比如通过视听语言的变奏剖析我们如何在观看默片时实现情感的交互,当然这对导演的考验极大了。
如果你的朋友想看一部奥斯卡最佳影片,我想你可以把这个推荐给他。
无论发生什么意外,只要一家人在一起,没有解决不了的难题。人生三十年没有体会到的感受,电影两个小时让我体会到了。
比较套路的电影,可是最后Ruby用手语演唱给家人“听”,还是感动得不行。聋哑人的生存难度远比常人困难得多,愿世界给他们更多关怀。
獲不獲獎誰在乎,就是最傳統工整的電影的樣子。多給的一星是給New England的!(Cape Ann到Boston其實也就一小時嘛
老爸全程戴了红袜队的帽子,choir里也有一个是红袜粉,老师上台前还跟他说,你又不是在Fenway Park唱歌.....
本片最大的优点是一切都很适度,始终围绕家庭,不太重要的爱情线寥寥带过;没有类似其他音乐电影那样过满的歌曲,也许是因为创作者始终没有忘记这是一部关于听障人士的电影;剧作整体的处理方式也恰到好处,拒绝过度煽情、结局点到为止。最后半小时的三场戏各有亮点,进入他们的世界-接触建立连结-交流,其实在步步深化。看过原版后评:剧情基本照搬,加了无关紧要的爱情线,刻意放大听障人士所处的社会困境, 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成为一部大众喜闻乐见的电影,所以不得不说还是苹果牛哇。ps:男主是《初恋这首情歌》的男主诶,没想起来。
这片不是励志片,如果按励志片来看会觉得成功之路不够苦痛,不够漫长,尽管后来女主也考上了伯克利。这片的重点不是放在女主如何努力,披荆斩棘, 终成正果,它聚焦的是家庭与个人,梦想与现实,有得必有舍,有舍不一定得,秋水长天可共一色,自古忠孝却难两全。
想想也是,本来有很现实的渔民劳工题材可大展拳脚,却执拗于亲情家庭音乐小圈子里陈腔烂调。比来比去这部BP的格局确实很小。
一顿暴哭,无数个戳人心的细节。我们在健全人的世界中直到合唱表演被掐断声音才能瞬间感觉到拥有听说能力的幸运。小镇起早的打渔少女、唱歌的少女、跳水游泳的少女,每个形象都充满健康青春的美。
大段无声的手语戏将这个聋哑家庭所遭受的内部拉扯与外部困顿所带给观众的心疼与难过有效的压抑在心,而后随着合唱汇演时长达两分钟的失音,观众所有积压的情感都随着这个家庭那种被全世界孤立以及无法欣赏到孩子与生俱来光辉的无助喷涌而出。这种死寂般的失声并不会响彻在你的耳边,而是长久的轰鸣在心。
不喜欢此类电影,没获奖之前压根不想看。获奖了看了下,很普通,很美国,和Lady Bird有点像,但不如。奥斯卡品味断崖式下跌。
女儿问妈妈你是不是希望我生下来就是个聋子,父亲听不到只能看女儿的歌唱最后只能摸着她的脖子听她唱歌。挺好的。我挺喜欢这种慢电影。
这剧情怎么这么熟悉
情节设置上缺乏新意,冲突与矛盾都在预想之内。胜在明亮动人的青春氛围与细腻真挚的家庭戏编排(碾压陈腔滥调的校园恋爱)。演出的高光段落拉高了整体的观感,层层铺垫到静音的那一刻,情感轰隆作响。
很欣喜再次看到如此真实克制又令人感动的美国文艺片了。在好莱坞疯狂拿着“同性”“族裔”“移民”这些可争奖的政治正确标签而设计电影的当下,本片完全抛开这些金砖,选择在“少数群体”中深耕,找到了我们平时最容易见到又最容易忽视的群体——聋哑人,认真还原了聋哑家庭的真实生活状态,主线是女主要追求自己的梦想考伯克利,副线是女孩和男生的爱情线。主线在“个人和家庭选哪个”中进退两难,副线在“取笑我家庭的男孩到底该不该爱”中纠结。虽然猜到最终女主肯定会考上伯克利,也料到会用手语来演唱,可真当看到女主用手语演唱时,眼泪还是控制不住的流下来。也许正是这种真实和真诚,才让任何修饰和技巧显得多余。这才是我们平凡人的生活和情感啊,世界都大同,人间同艰难。只有一家人团结一心,乐观迎难,这世上还有什么困难?
故事想法并非原创,它翻拍自法国片《贝利叶一家》。不过,美版要比原作走得远:故事分两条线,学歌那条线披露了女主的内心,家族线提供了动态的背景,当两条线交织时,便有了火花—她在两个维度下的共存时刻是发挥效应的关键。这之后,编导一直在操纵观众的情绪,直接推向催人泪下的情节剧模式,这很奏效,因为好哭又感人。最后,它不再单单是关于聋人家庭,而是所有家庭都能共情的亲情之爱。话说回来,剧本仍保留了丁点儿原作的法式喜剧(粗俗)时刻,不过庆幸它做了明智的减法与克制。
难以忍受的俗套。去年奥斯卡有Ron Howard的《Hillbilly Elegy》,今年有这部,去年好歹不令人讨厌,今年太令人厌烦。女主唱歌(同时也是配乐,很愚蠢的处理)从一开始就全力以赴,太假太造作太满脸写着我会唱歌我要逆袭我要励志了。除此之外还特意设置了好多神经病和带有美利坚正负能量的坑,俗不可耐。
看之前:翻拍这么没新意,看之后:卧槽真香。朱迪依然宝刀未老,风韵犹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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