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在平凡的琐事中寻找深刻意义。 结尾金敏喜像是在参加一个人的婚礼,自己的婚礼。
女性与女性之间的互相欣赏,两人的轨迹因散步而重合,变得形影不离,至小说家的电影放映而分离。最后被一万点伤害暴击…
如果我是敏喜我会很感动 但我只是个观众我想看个好片啊喂😠
最后几分钟被击中了 他能给她的全部都在电影里了
最后一幕黑白转彩色,最后的我爱你表白,把整个片子一下子哄了起来,太牛逼了,“我要让全世界都知道,金敏喜是我眼中最美的女人”
黑白文艺片的腔调,甚至都不是那种抒情的文艺片。整部电影就那几个镜头,你要说这是生活派,我会觉得这就是纯扯淡。这样的电影会火或许真的是因为金敏喜,但也不算太压抑,但属实没必要看。
像一本私人生活日记,寻常日子里的人与事物,在艺术家的眼中,都变成了可以言说的东西。这种意味很美,有些零碎,但很美,就像出门时,看到小区门口的树照耀在阳光中,满眼的绿色,门卫大爷坐在绿荫下、坐在风中,检查着过往人们的出入证和身份验证信息,这一幕也很美,是独独属于这一时期的时光雕刻。李慧英和金敏喜的演绎很有味道,小说家的一举一动都在克制和直抒胸臆之间,而女演员呢,她简直是一个精灵,黑白影像中,她举着野花,笑着往前走,那一幕,云朵都跟着她歌唱吧!
4- 是隔着屏幕的告白啊。想去散个步,在天色还未晚,先修补生活的空洞。
语言变成手语之后还会有诗意吗?金敏喜光靠动作能让人感到爱意吗?答案似乎并没有撼动语言的地位。这部显得如此尖酸刻薄,所有的讽刺都在李慧英一声声冷笑中。甚至形成了一种尴尬的幽默感。我太爱她在听到别人的夸奖后,喷吐而出的“我?”,愤怒、尖利、苦涩,像一把毫不留情刺向自己的剑。
最奇妙的是,昨天出考場的時候我媽也給我遞了一束野菊花。
看完以后倒也没什么感触只想说,洪常秀这个老家伙不愧是你
拍电影的念头因你而起。分明的黑白随你而褪去。
上次是白酒,这次是米酒。依旧是洪氏标配的拍摄手法:长镜头、日常对谈、围炉而坐、把酒言欢尽显中年疲态、故事发生在72小时内、不疾不徐的说话节奏、闲适的散步、偶遇、中产视角、变焦等熟悉的元素。金敏喜有一种天真稚拙的美,我今天终于有点get到了。手捧花那里可爱得像个孩子。【Fxe,5.25GB】
小说家这个角色过于真诚,或许只有醉酒后的金敏喜能跟她一样。最打动的还是戏里戏外的互文,浪费与否是自己决定以及哼着婚礼进行曲当你新娘的黑白转彩色。
洪尚秀的无聊对话电影通过建立在导演对于电影本体探讨,人物的视角转换,身份的对立融合变换进而分化充斥在电影平淡剧情之中创造他所谓的这个时代的电影艺术价值。现实之中的电影导演创意远远落后于小说家。甚至现在拿着一些理论你也可以分析最早的电影,然后从这些电影之中看出微言大义。电影之中的小说家灵感丧失转战电影。(好像电影更容易似的)更是莫大的讽刺。
“天色尚早,但是很快就会暗下来。趁着白日漫漫,我们一起去散步”。捧着花哼着歌的金敏喜像个天真无邪的小女孩。“我爱你”。“我也爱你。”
“天色尚早,但很快就会暗下来,趁着白日漫漫,我们一起去散步吧。”和drive my car相似的结构但是不一样的生活,我喜欢看起来开心的电影。
22.6.9被如此正面的展示给惊到了,纯真和娇憨如此珍贵的时刻。正想标记,结果发现喜提7天,删了我不知道哪一年写的什么短评or广播。我在这一切都没有意义的机器下,不知道为何还在做着这些没有意义的事,感谢教我要更加铁石心肠。
用拍电影的方式去讲一个拍电影的故事,最容易不经意间流露出真实的感情。
《小说家的电影》过“曝”的洪常秀电影,聊了四场天,兜了一个圈,拍成了一部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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