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了从出生起便被人认为是身带诅咒的主人公阿罗,在与家人迁徙到临时村落集合后受到的各种排挤。后通过朋友基亚和其叔叔的帮助,与命运做斗争,以自己的聪明和勇气最终赢得一年一度火箭节比赛的胜利,证明自己是正常人并被村民所接受的故事。
影片视角独特,导演基姆·默多恩特是世界影坛新生代导演代表人物之一,该片曾获得第63届柏林国际电影节最佳电影处女作提名,第18届釜山国际电影节未来景象奖提名。西尔维娅·威尔斯基担任本片制片人,她的许多作品在多个国际电影节上展映。影片中两位小演员史蒂芬·蒂萨姆、朗曼·考赛娜,将男女主人公演绎的惟妙惟肖,令人印象深刻。本片出品公司Red Lamp Films成立于1999年,曾制作过许多备受好评的纪录片和电影,在40多个国际电影节和其他大型活动上展映。
这是试图用《罗马》的方式来拍《乔乔兔》吗?但是思想深度以及感染力不及前者,孩童视角的天真刻画得也不如后者。整部片子很矛盾,在孩童的天真与幼时的伤痛两个区域反复横跳,导致不知道其究竟想要表达何物。
Written by Kenneth Branagh, Directed by Kenneth Branagh, at least is NOT Starred by Kenneth Branagh. 搞成黑白片真的很鸡贼。肯尼思·布拉纳这几年导演的片子,真的是保证无聊。
For the ones who stayed. For the ones who left. And for all the ones who were lost. 确实看出很多《一一》的味道,动荡的年月里更加感慨。
致那些留下的故人,致那些离开的游子,以及所有那些迷失的人。
相比于罗马,我更喜欢这部,罗马对于我来说太遥远了,根本共情不上去,我所拥有的童年更像是贝尔法斯特,爱我的亲人和朝夕相处的邻居,最后一次搬家结束了整个童年。或许电影中很多东西比较俗,但正是这种俗使我感到亲切,以及创作者对童年与故乡的纯粹怀念。
个人较为无感的状态之一源于我本就没有归属的漂泊,但严格来说剧情的设置也撑不起离开和留下这所有选择的症结,另外演技真的就一般,观看后的记忆点竟都是配角
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会不喜欢,私以为这是今年最有可能拿到奥斯卡最佳影片的作品。作者拍出了一个平实朴素的故乡,各种角色都非常鲜活,小男孩的甜美纯真可爱让人仿佛见到了童年的玩伴,爷爷教孙子去追女孩也让人忍俊不禁。而且台词动人且节奏非常好。不知道为什么大家要去和《罗马》比,导演的经历和路数本来就不一样,为什么拍黑白的故乡就要拿来比较呢?怎么不和《八月》比?不和《伊万的童年》比?我觉得比较的对象应该是和肯洛奇的《男孩与鹰》以及《这就是英格兰》这样的作品。依旧是英国工薪阶层对童年和故乡的挽歌。不足之处是有些地方音乐铺太满,而且最后的升华也有些刻意了,但映射到现实中的乌俄冲突之下,也许可以坐等拿奖。
洛哈特教授版《罗马》,故乡与童年牵扯着每一个人,在纯洁的孩子间的爱周围环绕着成长的二元论。可惜太急于叙事,缺少情绪晕染的瞬间,直到最后那个慢镜头与几句寄语,诗意才缓缓流露出来。
一开场就是《罗马》名场面,也不得不带着对比的眼光看下去了,孩子的视角纯真可爱,小演员演技担当是本片之福,但因为视角所限,社会的动乱和父母的争执都是断裂的叙述,无从知道动乱从何来,也不清楚母亲在洗衣粉事件之前是怎么同意移居的,全片只有淡淡的忧伤情绪是完满的,而怀旧歌曲和彩色光影密度之高,说是导演私人化的讲述不为过,感觉就像一篇小学生日记。(想了两天改不及格)
很私人的影像 人生中第一次搬离熟悉的地方 院子 喜欢的女同学 数学成绩 大街上认识的又拽又粗野的哥哥姐姐 这是孩子的世界 和大人的一样复杂 这也是成长中的第一次告别 就像影片开头 用孩子的“屠龙盾牌”去抵御暴力 另外 彩色的电影银幕 反映到眼镜上也是有色彩的 有电影的片段总是最欢乐最放松的
C. 想要展现孩子眼中童年滤镜下的世界,却只会像赶场一样堆砌技巧,直到糖衣厚到消灭了所有质感。炫技炫得像一部韦斯·安德森的半成品,又无法做到人家的极致和精美,最后只能是不上不下割裂紊乱又时刻招摇到惹人烦的空壳。
6/10。其实整体的质感还可以,故事虽然普通,但把童年的美好与家庭、社会的暗流涌动展现了出来,算是完成了任务。然而故事还是过于琐碎,导致没有重点,而且所谓童年的美好大多透过看电影来呈现,是为剧作上的偷懒。
冲着结尾的And the healing Has begun可以多加一星
难道黑白色的童年与故土回忆都很真实,电影与舞台上的想象力才能带来彩色吗?多的是影像上的调度,但置身动乱中的临场感稍弱,还是说我们都代入了天真无邪的童年视角呢?60年代爱尔兰的贝尔法斯特从时间、空间上都距离当下的我太遥远了~
以最近几年颁奖季的黑白电影,《Belfast》很带感,但觉不比阿方索•卡隆的《罗马》在类型上要更讨喜。但确是不同风格,《Belfast》叙事围绕小演员巴迪(演神了!),基本以他的视觉叙事,节奏快;而《罗马》却有更多悠然的静态美,更完整,更动人。尽管两者都有贴切的真实感。
倒是没有非得做成黑白的必要...彩色更适合这种家庭喜剧的风格
很多地方都太过刻意 铺排了非常多元素 但是互相之间没有加成的效果 最后搞得花里胡哨的却没什么意思
不同于罗马的审视,只是一个小孩子的回忆。另外妈妈为了教育孩子带孩子回被looting的商店这种行为只能让我送上一句sb
肯尼思·布拉纳的童年,对故乡贝尔法斯特的乡愁。复杂的民族宗教暴力冲突下,其实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对和平的渴望。背井离乡应该都是哀愁的吧,除非你不爱自己生长的地方。真是不理解一些人移民到国外就欢天喜地,好像摆脱了黑暗地狱一样。
布拉纳赶快下场吧……回去养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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